據方鴻強介紹,2011年8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已率先頒發了《關于積極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的總體目標是爭取到2015年,全社會綠色節能意識明顯增強,在全國率先基本形成綠色建筑發展體系,實現從節能建筑到綠色建筑的跨越式發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范圍和比例進一步擴大,新建建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總消耗比現有水平下降10%。住宅產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住宅產業化項目建筑面積占當年竣工住宅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35%以上。
“十二五”期間,浙江省將新創建3個以上的國家級住宅產業化基地、10個以上的國家康居示范工程,通過國家A級住宅性能認定的住宅小區超過20個。在住宅產業化方面,浙江省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為重點,加快住宅產業化模式的推廣和普及,提高住宅產業科技化、集約化發展水平。
為保證目標的順利進行,浙江省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財政投入、落實扶持政策、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技術支撐、加強宣傳引導”六項保障措施,要求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對發展綠色建筑的投入,逐步增加建筑節能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新建建筑綠色提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設科技創新、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項目。對經過建筑能效測評獲得低能耗建筑節能標志的節能建筑項目和綠色建筑,以及國家康居示范工程、獲國家A級住宅性能認定標志的建筑,凡符合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的,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對國家、省確定的住宅產業化示范項目和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給予建筑面積獎勵、稅費減免等扶持。大力推廣應用國內外先進的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著力提高綠色建筑技術含量。浙江省對發展綠色建筑的決心將會極大地推動鋼結構行業的發展。(中國建設報作者:宋京平)